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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淄博市就业服务中心“名校人才特招行动”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西北—西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13 09:11:18    浏览次数:77
导读

  淄博市就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就业服务中心),加挂淄博市人力资源市场牌子,是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正处级,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管。  市就业服务中心计划招聘1人,综合管理岗位,专业要求为哲学、政治学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社会学与公共管理类、经济学与经济管理类、财政金融类、会计与审计类、

  淄博市就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就业服务中心),加挂淄博市人力资源市场牌子,是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正处级,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管。

  市就业服务中心计划招聘1人,综合管理岗位,专业要求为哲学、政治学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社会学与公共管理类、经济学与经济管理类、财政金融类、会计与审计类、工商管理与市场营销类、系统科学与管理科学类、数学与统计类、法律类、汉语言与文秘类、历史学、图书与档案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理学、工学及相近专业。本次招聘面向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8、2019、2020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1、应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需有对应关系。招聘专业的审核一般按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应届毕业生可暂按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专业进行审核。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符合教育部新旧专业对照关系的,该专业毕业生也可应聘。

  2、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0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0年7月31日。

  (1)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表中照片处需插入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纯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承诺事项处需本人签名。

  (3)符合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

  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发送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见附件1)进行报名。所需材料要按应聘人员报名表(WORD电子版)+应聘人员信息表(EXCEL电子版)+其他材料(本人签字的应聘人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按顺序扫描合并至一个PDF文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发送。压缩包及邮件均需命名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姓名”。

  市就业服务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明确需要补充的具体材料。

  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报名、初审结束后,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网站公布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之前,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由市就业服务中心确定,并提前至少3天在市人社局网站发布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网站信息,并保持联络畅通。

  报名、初审结束后,对于报名人数高于计划数1:3比例的岗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方式、时间、具体要求由市就业服务中心确定,并提前3天在淄博市人社局网站发布通知。

  初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分,初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初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初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范围。初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由市就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和岗位具体条件进行审核,并验看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

  资格审查须由应聘人员本人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否则视为弃权。其中,证明类材料提交原件,由招聘单位留存;证书、档案类材料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其中档案类材料无法提交原件的,可提交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面试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分。面试成绩和排名当场公布,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按预先规定条件或加试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在淄博市人社局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和考察人选名单。

  考察、体检工作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在中心的统一组织下,从招聘单位选派专人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评价。必要时可到应聘人员所在学校,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结合档案和有关资料再次核实考察人选有关信息的真实性。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察人选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考察、体检和选择单位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招聘工作结束后,将聘用人员花名册报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招聘单位凭此通知书办理各项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名校人才特招行动,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导下组织实施。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

  原标题:2020年淄博市就业服务中心“名校人才特招行动”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西北—西南站)通知

 
关键词: 就业中心网站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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