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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分类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的分类和编码本DOC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14 18:31:27    浏览次数:4
导读

  附件1 化妆品分类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的分类和编码。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备案、注册、管理和统计。 2. 化妆品分类 采用线分类法,按产品功能宣称、作用部位、产品剂型,同时考虑使用人群,对化妆品进行细化分类。 3. 化妆品编码 3.1 代码结构 采用层次码,代码分4个层次,依次为产品功能宣称、作用部位、产

  附件1 化妆品分类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的分类和编码。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备案、注册、管理和统计。 2. 化妆品分类 采用线分类法,按产品功能宣称、作用部位、产品剂型,同时考虑使用人群,对化妆品进行细化分类。 3. 化妆品编码 3.1 代码结构 采用层次码,代码分4个层次,依次为产品功能宣称、作用部位、产品剂型和使用人群,各大类中的细分品类见表1。 3.2 编码方法 化妆品类别代码由第一层至第四层编码按先后顺序组合在一起,层间用“-”进行区分。每层用2位或2位以上数字表示,代码为01~99。涉及多种宣称或使用部位或使用人群时可按其风险程度依次排列,如防晒修复类的宣称编码为0920。 3.3 分类编码表 化妆品分类编码见表1。 表1 化妆品分类编码 编码1 功能宣称 编码2 作用部位 编码3 剂型 产品类别及剂型举例(包括但不限于) 编码4 使用人群 00 其他 00 其他 00 其他 00 其他 01 育发类 01 头发 01 膏霜类 隔离霜、BB霜、CC霜、霜状面膜、香脂、冷霜、焗油膏、发膜、护发素、染发膏、遮瑕膏、慕斯、脱毛膏、洁面膏、洁面霜、剃须膏、卸妆膏、按摩膏、润唇膏、润肤霜、雪花膏、洗发膏、睫毛膏、遮瑕霜、美容霜、香膏、字母霜(如BB霜、CC霜等)、气垫霜、粉条等 01 普通人群 02 染发类 02 头皮 02 乳液类 乳、乳液、奶、奶液、蜜、露、精华液、精华乳、粉底液、乳状面膜、洗面奶、发乳、有载体面膜、脱毛乳、沐浴乳、洁面乳、卸妆乳、肌底液、妆前乳、修颜乳等 02 孕妇 03 烫发类 03 皮肤 03 水剂类 啫喱水、精华水、香波、脱毛液、泡沫、露、液、水、洗发水、卸妆液、沐浴液、洁面露、沐浴露、化妆水、精华水(精华液、精华露)等 03 哺乳期妇女 04 脱毛类 04 躯体 04 凝胶类 啫喱、啫喱膏、凝胶、胶、凝露、晶露、啫喱面膜等 04 儿童 05 美乳类 05 面部(不包含粘膜部位) 05 油剂类 精油、唇蜜、唇彩、卸妆油、护肤油、唇露、眼线液、按摩油、发油、精华油等 05 男士 06 健美类 06 眼部 06 粉剂类 粉、颗粒、粉底、散粉、粉块、粉饼、腮红、颊彩、眼影、眼彩、气垫粉底、粉状面膜、香粉、爽身粉、痱子粉、定妆粉、面膜(粉)、浴盐、洗发粉、染发粉、胭脂、眼影、眉粉等 06 老年人 07 除臭类 07 唇部 07 泥类 泥状面膜、洁颜泥等 08 美白祛斑类 08 鼻部 08 喷雾剂类 定型发胶、喷发胶、发胶、彩喷等 09 防晒类 09 T区 09 气雾剂类 摩丝、剃须泡、防晒喷雾、化妆水(如保湿喷雾)等 10 抗皱类 10 耳后 10 贴膜类 面贴膜、拔毛贴、鼻贴、吸油膜、干膜等 11 祛痘类 11 发际线 蜡基类 唇膏、眉笔、唇线笔、发蜡、睫毛膏、唇彩、液体唇膏、眼线膏、眼线笔、眉膏、唇釉、口红、舒缓膏,卸妆膏等 12 控油类 12 剃须部位 12 有机溶剂类 指甲油、甲彩、花露水、香氛、香水等 13 去屑类 13 眉毛 13 胶囊类 14 去角质类 14 睫毛 14 多相类 双层卸妆油、水油两相、多层相等 15 爽身类 15 脸毛 15 混合剂型 16 清洁类 16 颈部 16 片剂类 冻干片、冻干球、冻干棒等 17 卸妆类 17 肩部 17 湿巾类 18 保湿类 18 胸部 19 滋养类 19 腋下 20 修复类 20 手部 21 美容修饰类 21 足部 22 芳香类 22 指(趾)甲 23 头发造型类 23 体毛(包含腋下) 24 隔离类 24 体毛(不包含腋下) 25 去黑头类 25 臀部 口腔(牙齿和口腔粘膜) 备注:化妆品类别编码由第一层至第四层编码按先后顺序组合在一起。 例如:剃须滋润膏分类编号为19-15-01-01; 儿童防晒霜分类编号为09-03-01-04; 美白滋养乳液分类编号为0819-03-02-01。 4 — —— 3 — — 2 —— × × × × 第一层 功能宣称 第二层 作用部位 第三层 产品剂型 第四层 使用人群

 
关键词: 化妆品分类规范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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