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科层次初中教师。招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物理学、化学、地理科学、生物科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
(二)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招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思想政治教育、科学教育、教育技术学、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小学教育。
(三)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本科层次小学男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招生专业为:小学教育。
根据培养类型与培养目标的需要,长沙市招生计划设置普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普通计划”)、定向到乡镇任教招生计划(以下简称“乡镇计划”)。具体如下:
1.普通计划。按照“从县市区招生、回县市区就业”的原则设置,培养类型有:本科层次初中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本科层次小学男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本科层次幼儿园教师。
2.乡镇计划(长沙县、浏阳市)。按照“从县市区招生、回乡镇就业”的原则设置,培养类型有:本科层次初中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本科层次小学男教师、本科层次幼儿园教师。
根据长沙市申报的2020年公费定向培养招生需求计划,经湖南省教育厅审核批准,长沙市2020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表分别如下图所示。
3.具备招生来源计划所确定的户籍条件。报考普通计划和乡镇计划的报名对象应具有招生来源计划所在的县市区户籍和学籍,且为2020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4.参加长沙市的中考,且考生中考总成绩不低于招生户籍所在县市区公布的2020年相应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1.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初中起点乡村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
(1)初中教师。普通计划初中教师在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县以下乡村初中任教,乡镇计划初中教师在招生计划所定向的乡镇初中任教。
(2)小学教师。普通计划本科层次小学教师、小学教师(扶贫)、小学男教师在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县以下乡村小学任教,普通计划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在户籍所在县市区的乡镇及以下乡村小学任教,乡镇计划小学教师、小学男教师在招生计划所定向的乡镇小学任教。
(3)幼儿园教师。普通计划本科层次幼儿园教师在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县以下乡村幼儿园任教,乡镇计划幼儿园教师在招生计划所定向的乡镇幼儿园任教。
2.报考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普通计划志愿的报名对象应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且持有县市区扶贫工作部门发放的《扶贫手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