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委书记您好!我是一名孩子的父亲。孩子今年高三,在民和一中上学,在校由于谈恋爱而犯错,张校长和班主任将孩子赶回了家,家长对孩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教育。同时也多次到校向班主任和张校长承认错误,哀求留校学习,张校不但态度蛮横而且还编出谎言,说:家长同意转学,到别处借读。此校的管理简单粗暴,蛮横无理,学生一犯错,就赶人,对吗?至今孩子在家快一个月了,我们没有办法,才想到政府,希望给予帮助,谢谢了!
尊敬的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经查,2019年12月8日,民和一中校园安全领导小组在排查教室监控内容时,发现高三学生兰某(男)和高二学生张某(女)在教室里行为过于亲密,还有不雅动作。学校为了教育学生,要求班主任把兰某家长请到学校,根据视频内容指出问题比较严重,要求家长配合教育学生。学生兰某也在家长和学校领导面前承认了错误,愿意接受学校的处理。根据《民和一中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经校方同兰某家长沟通,暂由家长领回家反思两周。女生张某由班主任通知家长进行教育,为了保护学生的隐私,对张某没有处理。12月23日是学校要求兰某反思两周的截止时间,兰某在家长的陪同下到学校向张某的父亲积极认错,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行为,表示断绝和张某的恋爱关系,搞好自己的学习。民和一中根据《民和一中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经研究决定给予兰某严重警告处分。为了不影响兰某的高考升学,兰某于当日正常上课。民和县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