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
秦以前,无论官,私印都称 玺 ,秦统一六国后,规定皇帝的印独称 玺 ,臣民只称 印 。汉代也有诸侯王、王太后称为 玺 的。唐武则天时因觉得 玺 与 死 近音(也有说法是与 息 同音),遂改称为 宝 。唐至清沿旧制而 玺 宝 并用。汉将军印称 章 。之后,印章根据历代人民的习惯有: 印章 、 印信 、 记 、 朱记 、 合同 、 关防 、 图章 、 符 、 契 、 押 、 戳子 等各种称呼。先秦及秦汉的印章多用作封发对象、简牍之用,把印盖于封泥之上,以防私拆,并作信验。而官印又象征权力。后筒简牍易为纸帛,封泥之用渐废。印章用朱色钤盖,除日常应用外,又多用于书画题识,遂成为我国特有的艺术品之一。古代多用铜、银、金、玉、琉璃等为印材,后有牙、角、木、水晶等,元代以后盛行石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