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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泰新能源汽车被正式裁定破产清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06 09:26:26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86
导读

  中国网汽车12月4日讯 日前记者获悉,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12月2日发布了关于全资二级子公司——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被

  中国网汽车12月4日讯 日前记者获悉,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12月2日发布了关于全资二级子公司——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的公告。

  该公告表示: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永康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20]浙0784破20号),获悉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泰新能源”)被债权人以不能清偿到期债权,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被申请破产清算。

  一、全资子公司破产清算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永康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20]浙 0784 破20 号),申请人杭州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锦湖(中国)轮胎销售有限公司以众泰新能源不能清偿到期债权,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申请对众泰新能源进行破产清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裁定如下:

  1、立案受理申请人杭州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锦湖(中国)轮胎销售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2、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

  二、众泰新能源的基本情况

  名称: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文津北路 509 号 5 幢 (详情看配图)

  三、破产清算对公司的影响

  众泰新能源为公司的全资二级子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如果众泰新能源后续因法定情形转为重整程序且公司作为重整投资人并促成众泰新能源重整成功,众泰新能源将成为公司重要利润来源,将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如果众泰新能源未转为重整程序最终被法院宣告破产或虽转为重整程序但除公司以外的其他方作为重整投资人,则公司将丧失对众泰新能源的控制权,众泰新能源亦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责任编辑:关婧)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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