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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汇源饮料及法定代表人朱燕彤再收限制消费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07 14:11:14    来源:和讯网    浏览次数:311
导读

中国网财经12月7日讯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消息,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对北京汇源饮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中国网财经12月7日讯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消息,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对北京汇源饮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汇源饮料)限制消费令。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资料显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03日立案执行申请人北京市果树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申请执行北京汇源饮料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因北京汇源饮料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北京汇源饮料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北京汇源饮料及其法定代表人朱燕彤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据天眼查显示,北京汇源饮料成立于2001年6月,注册资本约8.3亿,法定代表人为朱燕彤,经营范围包含销售包装食品、饮料;果蔬种植;花卉种植;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北京汇源饮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目前已关联数十条限制消费信息。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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