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津南区、河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告行政区划变更信息,在行政区划变更完成时限内完成勘界工作,按时上报完成行政区划变更情况报告。津南区、河西区民政部门要在规定时限内更新行政区划图标准样图,按照地图管理有关规定报市民政局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二、东丽区、河北区人民政府要按照《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告行政区划变更信息,在行政区划变更完成时限内完成勘界工作,按时上报完成行政区划变更情况报告。东丽区、河北区民政部门要在规定时限内更新行政区划图标准样图,按照地图管理有关规定报市民政局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二、西青区、河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告行政区划变更信息,在行政区划变更完成时限内完成勘界工作,按时上报完成行政区划变更情况报告。西青区、河西区民政部门要在规定时限内更新行政区划图标准样图,按照地图管理有关规定报市民政局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二、西青区、红桥区人民政府要按照《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告行政区划变更信息,在行政区划变更完成时限内完成勘界工作,按时上报完成行政区划变更情况报告。西青区、红桥区民政部门要在规定时限内更新行政区划图标准样图,按照地图管理有关规定报市民政局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二、西青区、南开区人民政府要按照《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告行政区划变更信息,在行政区划变更完成时限内完成勘界工作,按时上报完成行政区划变更情况报告。西青区、南开区民政部门要在规定时限内更新行政区划图标准样图,按照地图管理有关规定报市民政局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二、河东区、东丽区人民政府要按照《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告行政区划变更信息,在行政区划变更完成时限内完成勘界工作,按时上报完成行政区划变更情况报告。河东区、东丽区民政部门要在规定时限内更新行政区划图标准样图,按照地图管理有关规定报市民政局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