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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初饮生物“初饮酸奶”蛋白质含量不足被通报 曾多次因食安问题被处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11 22:13:51    来源:中国经济网    浏览次数:249
导读

  中国网财经12月11日讯(记者 李静)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0年第51期)

  中国网财经12月11日讯(记者 李静)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0年第51期)。据通告,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饮料9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9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其中,1批次标称山东初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多乐滋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初饮原味酸奶饮品(生产日期:20191216),经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发现,蛋白质检测值为0.90g/100g,标准规定为不小于1.0g/100g。

  1批次标称山东初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御膳天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初饮草莓味酸奶饮品(生产日期:20200112),经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发现,蛋白质检测值为0.93g/100g,标准规定为不小于1.0g/100g。

  山东初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两次检测结果均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复检后,均维持初检结论。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表示,蛋白质是蛋白饮料的一个质量指标。《含乳饮料》(GB/T 21732-2008)规定,发酵型含乳饮料中蛋白质含量应≥1.0 g/100g。公开信息显示,造成乳饮料中蛋白质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厂家为了降低成本,原料把关不严,加入鲜乳或乳粉量不足。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是山东初饮物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次出现食品质量问题。2019年11月,山东初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小茉莉高钙酸奶饮品”钙检验项目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的规定,构成了生产经营的食品的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被依法没收违法所得18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5700元。

  2020年8月,山东省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10起食品类案件主动曝光》公示,其中2020年6月4日,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系统不合格报告,对山东初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对涉案批次产品提出复检申请,检验结论仍为不合格。依法没收违法所得1400元、罚款9800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山东初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16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李红,注册资本200万,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物技术研发,鲜水果、农畜产品、预包装食品的批发兼零售,果蔬种植,货物与技术进出口,饮品生产、销售等。其官网显示,初饮所列的产品主要包括果汁系列、酸奶系列、茶饮系列。酸奶系列主要包含“我还是个宝宝”“初饮云”“小茉莉”。

(责任编辑:蔡情)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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