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多】-免费发布分类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法规 » 正文

涉嫌生产不合格电缆桥架 青岛龙港配电设备被罚5832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28 22:46:27    浏览次数:48
导读

  日前获悉,因涉嫌生产不合格的电控配电用电缆桥架,青岛龙港配电设备有限公司(简称龙港配电设备)被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   2018年因涉嫌生产不合格的电控配电用电缆桥架,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对龙港配电设备作出了责令停止生产不合格的电控配电用电缆桥

  日前获悉,因涉嫌生产不合格的电控配电用电缆桥架,青岛龙港配电设备有限公司(简称龙港配电设备)被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

  2018年因涉嫌生产不合格的电控配电用电缆桥架,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对龙港配电设备作出了责令停止生产不合格的电控配电用电缆桥架、罚款5832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了解,电缆桥架是使电线、电缆、管缆铺设达到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的电缆铺设装置。电缆桥架质量不合格,可能会继而影响到电线、电缆、管缆的铺设,甚至产生一定的安全隐患。

  对此,龙港配电设备负责人说,确实存在这么一批不合格产品,被查后我们已经销毁了,后来进行了复检,我们已经达标。被罚后龙港配电设备进行了整改,今后对与产品质量也会严格把关,杜绝再犯。

  龙港配电设备成立于2010年12月09日,登记住所为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荣海二路30号,经营范围包括制造、销售电缆桥架、母线槽、低压开关柜、仪表配件;安装电缆桥架、母线槽、低压开关柜、仪表配件;批发、零售建筑材料、陶瓷制品、五金交电、机电设备。

  

 
关键词: 法规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31duo.com/news/show-83747.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c)2016-2019 31D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19001410号-4

浙ICP备1900141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