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电商的发展显然已经到了红到发紫的成熟期,而作为最早进入这个行业的阿里巴巴也成为当之无愧的“行业霸主”,至于其他后起之秀,例如京东和拼多多,也少有达到阿里这个体量的。
但如果仅仅是体量庞大还不足以让阿里巴巴涉嫌行业垄断,关键在于该企业对商家抛出的“二选一模式”造成了恶性竞争。
“二选一”对店铺来说,如果想要在天猫入驻,则不能再京东或者其他平台上同时存在。尤其是是对中小型店铺来说,阿里这是挟流量以令商家。
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在如今网络经济、数字经济飞速发展的情况下,诞生了许多的新平台新业态。这些的确方便了广大消费者,也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在此过程当中,诸如“平台大数据杀熟”、“平台搞促销时强制小商户二选一”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屡见不鲜。
该话题发酵多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阿里巴巴集团也表示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
实际上,阿里巴巴集团的垄断行为也并非今年才出现,二选一的情况在每年双十一中也有出现,在互联网金融行业中一直十分霸道,被监管层重视不足为奇,跟其相关的蚂蚁集团也被金融监管部门约谈。已经进行部分花呗借呗额度下调等多项措施。
消息出来后,阿里巴巴应声大跌,截止今日港股收盘,阿里巴巴在港股股价为 228.2 港元,最低下探至 226.2 港元,较今年最高收盘价 309.4 港元已跌去超 26.2%。总市值 4.94 万亿港币,较最高时已下跌约 1.76 万亿港元。
于此同时,阿里巴巴在上个交易日美股盘后下跌 3.42%,股价为 247.42 美元,美股市值约为 6929 亿美元,约合 4.53 万亿人民币,5.37 万亿港元。
监管层坚定决心,反垄断任重道远
从阿里巴巴一事来说,选择平台应当是商家的自由,而不该将平台的竞争转嫁给用户,这和多年前360与腾讯的竞争一样只会为用户造成麻烦。
同时,阿里巴巴这样的规定会压榨其他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降低市场广阔度,行为之恶劣有过之而无不及,更不可能形成阿里巴巴市场公关委员会主席王帅口中的“良币驱逐劣币”。
作为行业中的龙头企业,应当紧抓企业优势从而保持其在行业中长久立足,获得用户的青睐,自愿选择,如此行事有失风度。
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放眼全球,反垄断是国际惯例,有利于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和创新,维护消费者权益。
有媒体评论,蚂蚁被二次约谈称,这表明规范平台经济发展已刻不容缓,也再次表明监管部门加强监管、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严肃态度和坚定决心。
这些年互联网平台经济一定程度上存在无序扩张、泄露个人隐私、损害中小企业和消费者权益等问题,积累了一些风险隐患。监管层督促指导平台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落实金融监管、公平竞争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要求,有利于规范金融业务经营与发展。
人民日报也表示,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这是我国在互联网领域加强反垄断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规范行业秩序、促进平台经济长远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