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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十一)将欺诈发行犯罪刑期上限提高至15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27 11:24:33    来源:中国经济网    浏览次数:988
导读

  中证网讯(记者昝秀丽)证监会12月26日消息,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证监会12月26日消息,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简称“修正案”),并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正案大幅提高欺诈发行、信息披露造假等犯罪的刑罚力度。对于欺诈发行,修正案将刑期上限由5年有期徒刑提高至15年有期徒刑,并将对个人的罚金由非法募集资金的1%-5%修改为“并处罚金”,取消5%的上限限制,对单位的罚金由非法募集资金的1%-5%提高至20%-1倍。对于信息披露造假,修正案将相关责任人员的刑期上限由3年提高至10年,罚金数额由2万元-20万元修改为“并处罚金”,取消20万元的上限限制。

(责任编辑:韩艺嘉)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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