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多】-免费发布分类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商业与经济 » 正文

天房集团未按期披露2019年年度 董事长被出具警示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01 10:38:55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292
导读

  12月25日,天津证监局披露对天津市房地产信托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司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发行公司债券

  12月25日,天津证监局披露对天津市房地产信托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司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发行公司债券7只,存续金额合计36.59亿元。其中,公开发行3只,存续金额7.59亿元。截至目前,公司未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不符合《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有关规定。

  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天津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姜义作为天房集团董事长,直接分管信息披露工作,未勤勉尽责,对天房集团不按期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负有责任,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五条规定,天津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文/新浪财经 郝显)

(责任编辑:马先震)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31duo.com/news/show-860716.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c)2016-2019 31D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19001410号-4

浙ICP备1900141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