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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一科技股东持股被司法拍卖前未披露 被出具警示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01 10:40:19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265
导读

  12月16日,江苏证监局披露对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龙昌明、熊珂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江苏光一投

  12月16日,江苏证监局披露对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龙昌明、熊珂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龙昌明、熊珂作为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一科技或公司)股东,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一投资)持有公司582万股及龙昌明持有公司508.43万股于2019年10月15日被司法拍卖;光一投资所持公司992.92万股被法院查封,并于2020年6月16日至6月17日被公开拍卖;龙昌明持有公司48.60万股于2019年12月26日被司法冻结;龙昌明持有公司478.41万股及熊珂持有公司316.42万股于2020年9月11日至2020年9月12日被法院公开拍卖。对于上述事项,上述股东均未及时主动向上市公司履行告知义务,未能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文/新浪财经 郝显)

  

(责任编辑:马先震)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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