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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委:网约车、出租车司机确诊新冠 将从重处罚平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04 22:33:36    来源:和讯网    浏览次数:585
导读

1月4日下午,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01场新闻发布会召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表示,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巡游出租车

1月4日下午,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01场新闻发布会召开。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表示,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巡游出租车企业和道路客运企业、客运站经营者出现管理人员和驾驶员确诊病例的,除立即约谈、从重处罚外,还要在全行业通报批评,并公开曝光。

此前12月31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出租汽车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中称,巡游出租汽车企业、网约车平台公司要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配备口罩、消毒液等必要的防护物品、设施,做好驾驶员培训和宣传教育,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司机方向盘、座套、安全带、座椅、脚垫、后备箱等重点区域要每4小时消毒1次。车门把手、车窗升降按钮、后备箱按钮等重点部位要每运次消毒1次。

驾驶员应当于每日发车前、收车后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和“北京健康宝”状态自查。驾驶员和乘客应全程佩戴口罩,对经劝阻后拒不佩戴口罩的乘客,驾驶员可以拒绝提供运输服务。

通知还要求,所有新入职驾驶员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于已入职驾驶员,企业要按防疫要求,做好核酸检测。

不得出京至中高风险地区运营,巡游车企业要加强GPS监控,监测核查出京巡游车运营情况;网约车平台公司要采取技术手段,禁止网约车出京至中高风险地区运营。

通知强调,各出租汽车行业单位和个人违反疫情防控运营服务标准、未落实疫情防控企业主体责任、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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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新冠肺炎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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