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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编造华为谣言被判刑 转载者免予刑事处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06 10:11:34    来源:和讯网    浏览次数:441
导读

凤凰网科技讯 1月5日消息,天眼查App显示,李泓、罗浩寻衅滋事二审刑事裁定书于2021年1月3日发布,该裁定书显示,2017年4月20日

凤凰网科技讯 1月5日消息,天眼查App显示,李泓、罗浩寻衅滋事二审刑事裁定书于2021年1月3日发布,该裁定书显示,2017年4月20日,王某(另案处理,已判刑)因对华为手机心怀不满,自己杜撰了《任正非关于闪存门内部讲话:华为手机不要盲目堆料和跑分》的文章,文章编造了任正非的讲话,称购买华为P10手机的消费者可以退货。当日14时许,王某将文章发在百度贴吧中的“手机吧”、“华为P10吧”、“小米吧”。随后该文章在网络上不断被人转发。随后被告周游、李泓、罗浩未核实图片内容真实性和来源的情况下进行转发被逮捕。判决结果为:上诉人李泓、罗浩与原审被告人周游在未核实文章真实性和来源的情况下,便将虚假信息在网络上散布,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涉案文章的主要内容不是由周游、李泓、罗浩所编造,故周游、李泓、罗浩的行为可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法均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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