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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等四机构遭交易商协会问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11 08:22:51    来源:中国经济网    浏览次数:309
导读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近日发布了四则自律处分信息。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近日发布了四则自律处分信息。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及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参与者,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相关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顾问或管理人,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某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均存在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2020年第17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交易商协会对上述四家机构予以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同时,交易商协会已将其有关违规情况报送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

  永煤控股信用债违约后,交易商协会展开了自律调查。2020年11月18日,交易商协会公告称,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规则》,协会将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子公司开展自律调查。如调查中发现相关机构存在操纵市场等涉嫌扰乱市场秩序的恶劣行为,交易商协会将予以严格自律处分,并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此外,交易商协会公告称,发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主承销商,以及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存在涉嫌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2020年12月29日,交易商协会发布自律处分信息显示,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在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永煤控股、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信用评级服务过程中,存在多项违反银行间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依据相关自律规定,经2020年第18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中诚信国际予以警告、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3个月,暂停业务期间,不得承接新的债务融资工具评级业务;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责任编辑:关婧)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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