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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飞乐:虚假陈述纠纷再起 被诉金额合计近2.44亿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19 08:11:05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608
导读

  记者自公司公告处获悉,*ST飞乐于1月16日再度公告称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发来的民事诉讼的《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自去年

  记者自公司公告处获悉,*ST飞乐于1月16日再度公告称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发来的民事诉讼的《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自去年9月份披露相关公告至今,上海金融法院受理了339名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涉及起诉金额合计16,243.71万元。

  截至上述公告日,*ST飞乐已收到的上海金融法院已受理的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24,376.39万元。

  公告显示,原告投资者诉*ST飞乐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主要事实与理由,是*ST飞乐于2019年11月1日收到的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认定公司存在违法事实。

  历史信息显示,*ST飞乐在2017年参与的“智慧沿河”、“智慧台江”项目中,项目确认收入不符合条件,导致*ST飞乐2017年半年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虚增营业收入18,01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784万元;导致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虚增营业收入72,07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5,135万元;导致2017年半年度、第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不准确。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7年8月26日至2018年4月12日期间买入*ST飞乐,并在2018年4月13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方式与股票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至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除了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导致公司被投资者诉讼维权外,天眼查APP显示,2020年5月6日,*ST飞乐还因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期末资产为负值,进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二级市场方面,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2020年5月6日和7日,*ST飞乐连收两个跌停。

  记者自天眼查APP查询获悉,*ST飞乐创立于1984年11月18日,是新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上市公司。有市场分析人士表示,当前投资者还应谨慎观望为妙。对于*ST飞乐的后续动态,我们也将持续跟踪报道。

(责任编辑:韩艺嘉)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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