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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学妹热恋一年多 发现竟是男同学假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2-11 16:22:49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20
导读

男子对高中学妹恋恋不忘,拜托男同学帮忙打听,谁料对方竟自己扮演学妹,对其实施诈骗。近日,平阳法院审理了这起诈骗罪案件。周

男子对高中学妹恋恋不忘,拜托男同学帮忙打听,谁料对方竟自己扮演学妹,对其实施诈骗。近日,平阳法院审理了这起诈骗罪案件。

周某和武某是高中同学,2019年12月底,已经上大学的武某联系周某:“兄弟,高中的时候我一直很喜欢一个学妹,现在想要她的联系方式,你帮我问问呗。”周某马上应了下来,但是打听了一圈也没有人认识这个学妹。他想到自己最近手头紧,知道武某性格单纯,便想着假冒学妹身份骗取武某的钱财。

之后,周某将自己的微信小号推荐给武某,更以学妹的身份跟武某谈起了恋爱。每逢过节,周某就要求武某赠送节日礼物,平日也谎称自己要购买衣服、手机、化妆品等,陆续骗取武某26357元。

武某一开始转账时感到奇怪,因为姓名验证的最后一个字和学妹的名字并不一致,反而和同学周某一样,“学妹”就解释自己绑定了父亲的账号,故显示了父亲的名字,武某便打消了疑虑。虽然“学妹”从不同意语音、视频和见面,但他总是有求必应。

2020年4月,武某和“学妹”大吵了一架。之后,无论武某怎么联系对方都不理会,甚至将其微信拉黑。武某这才醒悟,到公安机关报案。很快,警方就将周某抓获归案,周某的家属也代为退赔违法所得26400元,并取得武某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已退赔违法所得及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依法和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据此,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官提醒:网络信息真伪难辨,在网络交友中一定要多一份戒心,务必加强财产安全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遇到网上转账或交易时,应及时核对收款人姓名,保存转账凭证或者截图,保存好证据。同时应树立正确恋爱交友观,正确选择交友渠道,严守道德和法律底线。

温都记者 李伟康 通讯员 慕煊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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