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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拟规定设立未成年人频道:防止过度娱乐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25 20:55:13    来源:快科技    作者:快科技    浏览次数:234
导读

广电总局拟规定设立未成年人频道:防止过度娱乐化

3月16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指出,广播电视节目集成播放机构应当通过设立未成年人专门频率频道、未成年人专门时段、未成年人节目专区、未成年人模式等措施。

建立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专员、未成年人节目评估委员会等机制,防止未成年人节目出现商业化、成人化和过度娱乐化,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广播电视节目包含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广播电视节目集成播放机构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提示并合理安排播放时间、版面。

对此,家长们纷纷表示,“支持!希望好好规划,起到作用!”。

据了解,国家广电总局曾在2019年公布并通过了《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

规定要求,未成年人节目的制作、传播需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普及自然和社会科学知识,以及引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

同时,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对直播节目应当采取直播延时、备用节目替换等必要的技术手段,确保所播出的未成年人节目内容无暴力、恐怖等内容。

对于此次拟规定设立未成年人频道,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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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与快科技

#广电总局#未成年

责任编辑:拾柒

 
(文/快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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