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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超5万的腾讯员工跳槽字节跳动 被判赔偿111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04 22:25:28    来源:快科技    作者:快科技    浏览次数:750
导读

月薪超5万的腾讯员工跳槽字节跳动 被判赔偿111万

据国内媒体报道,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一名月薪超过5万元的腾讯员工跳槽到了字节跳动,由于该员工曾和腾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签署《竞业限制通知书》,法院判决要求该员工向腾讯返还、支付违约金共约111万元。

据悉,2016年9月5日,陈某入职腾讯,担任内容平台部的高级编辑经理职务,主要负责内容编辑、监控运营数据以及运营统筹等。

2019年3月3日,陈某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双方签订《竞业限制通知书》,明确陈某的竞业限制期限为当年3月13日至9月12日,不得去字节跳动(含关联公司)等有竞争关系的公司。

在离职前,陈某的月薪为税前5.30万元。为此,腾讯支付了竞业限制补偿金15.89万元(税前)。

腾讯方面主张,陈某在离职后,入职了竞争对手字节跳动公司(今日头条)。为此,腾讯要求陈某返还已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15.89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27万元。

陈某一方则表示,她实际入职的是北京XXXX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并提交了社保缴费记录和劳动合同予以证明。

而腾讯方面提交了多家公司的工商信息等,证明这些公司存在联系,实质上是帮助陈某入职字节跳动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公布的判决书中,腾讯提交的一项证据显示:在2019年8月13日、2019年8月14日、2019年8月15日的一周内,陈某连续多次进入北京字节跳动公司(今日头条)的办公场所,其在上班时间点手拿办公文件走动,在电梯中连续两日与不同的同事打招呼聊天。

陈某在法院口头传唤情况下不予出庭,其代理人也不能就相关证据作出合理解释。

在陈某不能提供其他充分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情况下,一审法院认定她实际上违反了竞业限制义务。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陈某向腾讯返还竞业限制补偿金(税前)15.89万元;陈某向腾讯支付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违约金95.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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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跳槽

责任编辑:朝晖

 
(文/快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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