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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装配式建筑工程监理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07 10:02:01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691
导读

沈建发〔2021〕18号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装配式建筑工程监理的通知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设计、施工、构件生

沈建发〔2021〕18号

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装配式建筑工程监理的通知

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设计、施工、构件生产、监理单位:

为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标规〔2020〕8号)、《沈阳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方案》(沈政办发〔2018〕28号)等文件要求,全面落实生产环节驻厂监造以及安装环节全过程监理制度,确保预制构件生产、安装质量,我局组织起草了《沈阳市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监理技术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提出如下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的预制混凝土构件,须严格落实驻厂监造制度。

2.未落实驻厂监造制度的预制构件,其出厂检验和进场质量验收应严格按照辽宁省地方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预制构件制作、施工与验收规程》(DB21/T2568-2020)的相关规定执行。

3.加强预制构件施工安装全过程的质量管控,落实重点工序的巡视,关键施工环节的旁站监理制度。

特此通知。

附件1:沈阳市《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监理技术指南》.doc

附件2: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监理细则.doc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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