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
近日,为规范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保护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维护公共利益。国家能源局组织对《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电监资质〔2012〕47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针对电力业务许可的撤回、撤销、吊销和注销的管理办法内容进行公开征求意见。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关于电力设施许可证出租出借违法行为认定查处修改两内容
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修改《出租出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规范(试行)》的通知,修改《规范》第十一条第(二)、第十一条第(三)项内容。
将《规范》第十一条第(二)项修改为:“对于转包或违法分包的,由施工地派出机构依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将《规范》第十一条第(三)项修改为:“对于被行政处罚的,按照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数据清单有关规定,对相关信用信息予以记录和披露;同时,对其符合许可证法定条件情况开展重点抽查,对不符合条件要求的,依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进一步深化河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工作
近日,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河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现就深化河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深度调峰交易和应急启停交易有关工作明确要求,其一,发电机组参与电力辅助服务深度调峰交易和应急启停交易,不影响机组原有合同电量执行;其二,鼓励火电机组参与应急启停交易;其三,细化采暖期间供热机组分摊电量情况,在河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交易规则火电厂分摊章节,增加“在采暖期间,供热机组月度热电比超过150%,且居民采暖供热量占全部供热量的比重超过80%,机组调峰分摊电量按照高于有偿调峰基准以上电量的50%参与”条款;其四,加强发电设备并网运行监管。
国家能源局通报2021年1月事故情况
2021年1月份,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1月16日,浙能集团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发电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人身伤亡事故,1人死亡;1月19日,中国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第一热电厂发生一起人身伤亡事故,1人死亡。本次事故通报要求加强防范措施。其一,强化设备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工作;其二,完善电力安全培训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