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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玩游戏“充”走家长1.9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09 08:06:05    来源:中国经济网    浏览次数:218
导读

  浏阳日报讯(记者谢鹏)近日,市民肖女士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她9岁的儿子小鹏(化名)拿着自家的平板电脑在和同学玩游戏期间

  浏阳日报讯(记者谢鹏)近日,市民肖女士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她9岁的儿子小鹏(化名)拿着自家的平板电脑在和同学玩游戏期间,充值消费了近两万元。

  肖女士介绍,3月6日她的手机收到了花呗消费账单,“当天我没有用花呗,所以觉得不对劲。”肖女士想到自己给孩子使用的平板电脑存有支付宝账号,且开启了花呗免密支付模式,她立即询问儿子。

  “儿子说平板电脑给了他在教培机构宿舍一起住宿的同学使用。”几经周折后,肖女士联系上儿子同学的家长,并拿回了平板电脑。然而,查询花呗消费记录,肖女士吃惊地发现3月4日至3月6日,她的花呗竟被消费了1.9万余元。

  “3月4日、5日晚,儿子住宿在教培机构宿舍,他说在平板电脑上下载了两款游戏,自己和另外两名同学都玩了,并进行了充值。”随后,肖女士联系上其中一家游戏公司,对方将孩子充值消费金额的70%予以退回,“在这款游戏上,孩子只充了3000元左右,充值较多的另一家游戏公司拒绝退款。”

  记者联系了拒绝退款的游戏公司客服,对方称游戏设有成年人实名认证,且进行游戏充值消费时需要输入密码。“由于客户设置的是免密支付,因此游戏公司也无法有效监管,所以不承担责任。”该游戏公司客服说。☉

  看新闻学法律

  若充值行为确系孩子所为

  网络游戏平台应当全额退款

  对于此次事件中肖女士的经济损失具体应当由谁来承担的问题,本报常年法律顾问王洪流律师认为:

  根据《民法典》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实施的民事行为,除了纯获利或与自身年龄、智力等因素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外,其他的都需要监护人的同意或追认。

  这几个孩子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几天内充值游戏近两万元的行为肯定既不是纯获利的行为,更不是与其年龄或智力相适应的行为。对于这类行为,只要家长事后不同意或不追认,都应属于无效。

  也就是说,家长事后向游戏公司要求退款的行为是依法且正当的,游戏公司应及时将充值金额全部退还。

  来源:浏阳日报

(责任编辑:魏京婷)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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