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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森药业“虚构业务事项套取资金”超1.5亿被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12 19:37:07    来源:中国经济网    浏览次数:811
导读

  中国网财经4月12日讯(记者 牛荷) 今日,财政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四十号)》,正式通报了医

  中国网财经4月12日讯(记者 牛荷) 今日,财政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四十号)》,正式通报了医药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结果。

  据公告,部分医药企业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使用虚假发票、票据套取资金体外使用;二是虚构业务事项或利用医药推广公司套取资金;三是账簿设置不规范等其他会计核算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等规定。

  其中,检查发现,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豪森药业”)存在以下问题:一是2018年列支咨询评审费、广告宣传费,后附部分发票经查询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结果为“查无此票”或“不一致”,涉及金额1.29亿元。

  二是2018年虚列27家信息咨询服务部的咨询评审费1600万元。

  三是2018年列支会议费的后附部分资料不实,涉及金额274.06万元。

  四是2018年虚增办公用品费481.71万元,后附发票显示购买产品为笔、本子等,经查,实际并未购买。

  财政部依法对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处以5万元的罚款。

  资料显示,豪森药业成立于1995年,注册资本为10亿元。豪森药业是翰森制药(03692.HK)的主要经营实体,创始人及控股股东是钟慧娟。

(责任编辑:蒋柠潞)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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