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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旗下公司虚假宣传“燃油宝”被罚60万上缴国库 拒不履行被法院判决强制执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03 08:42:43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505
导读

  中国网财经4月2日讯(记者 郭帅)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披露,中石化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淮安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中国网财经4月2日讯(记者 郭帅)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披露,中石化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淮安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淮安分公司”)因销售“燃油宝”产品过程中,对其性能进行“虚假宣传”,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罚款60万下属公司元。该公司拒不缴纳上述罚款,日前被当地法院判决强制执行该项行政处罚。

  案情通报显示,2019年3月,中石化淮安分公司某分支机构在销售“五支套装”海龙牌燃油宝过程中,对该燃油宝的性能作虚假的商业宣传,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7月8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中石化淮安分公司作出“涟市监案字〔2019〕A4-00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为:罚款60万元,上缴国库。

  因中石化淮安分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内容,且经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催缴告知后,仍未履行。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3月12日向涟水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处罚决定中的罚款60万元。法院经审理后准予强制执行该项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韩艺嘉)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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