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多】-免费发布分类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商业与经济 » 正文

成都国际铁路港9月起可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5-08 17:53:01    浏览次数:5
导读

  8月14日,记者从成都国际铁路港获悉,海关总署近日发布关于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范围的公告,增加包括成都在内的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从今年9月1日起,成都国际铁路港可以常态化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业务。  随着成都海关纳入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范围,成

  8月14日,记者从成都国际铁路港获悉,海关总署近日发布关于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范围的公告,增加包括成都在内的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从今年9月1日起,成都国际铁路港可以常态化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业务。

  随着成都海关纳入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范围,成都国际铁路港可以延伸按照9710模式及9810模式开展跨境出口业务。其中,9710、9810为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710指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810指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简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适用于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

  通过这两种方式,可实现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中欧班列将货物直接出口送达境外货主企业,或境内企业将出口货物通过中欧班列送达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境外货主企业。

  “成都纳入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可帮助我们企业由小件跨境电商包裹出口转为大批量出口,助推我们扩大海外贸易。”四川欧城记跨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立平说。(记者 程文雯)

 
关键词: 环达电子商务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31duo.com/news/show-984022.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c)2016-2019 31D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19001410号-4

浙ICP备1900141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