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8名,代表股份数为298,312,3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46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共计2名,代表股份数为285,119,1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9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共计56名,代表股份数为13,193,1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68%;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共计56名,代表股份数为13,193,1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68%。
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92,940,3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992%;反对5,371,9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821,1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823%;反对5,371,9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1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欧铭希、安国良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2.《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