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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茅”牧原股份强行发债:董事长遭监管部门约谈 两名保代被出具警示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5-16 20:23:13    来源:中国经济网    浏览次数:515
导读

  5月12日,中国证监会披露关于对张燚、孙远航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中国证监会发现张燚、孙远航作为牧原

  5月12日,中国证监会披露关于对张燚、孙远航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中国证监会发现张燚、孙远航作为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代表人,于2021年3月15日在有媒体对公司部分财务指标和关联交易等事项提出质疑、被深交所问询并要求核查说明的情况下,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牧原股份启动发行可转债相关材料,并出具书面意见,表示牧原股份不存在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0号)第五条的规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张燚、孙远航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此外,同日,中国证监会披露关于对秦英林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经查,中国证监会发现秦英林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1年3月15日,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股份”或“公司”)在有媒体对公司部分财务指标和关联交易等事项提出质疑、被深交所问询并要求核查说明的情况下,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启动发行可转债相关材料,并出具书面意见,表示公司不存在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秦英林作为牧原股份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在相关材料上签字确认。 

  牧原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3号)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秦英林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责任编辑:华青剑)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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