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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敖通医药公司销售劣药“痰咳净片”被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5-18 09:06:57    来源:中国经济网    浏览次数:709
导读

  中国网财经5月17日讯 今日,吉林省药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YB1号)”显示,吉林敖通医药经销有限公司(“吉林敖

  中国网财经5月17日讯 今日,吉林省药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YB1号)”显示,吉林敖通医药经销有限公司(“吉林敖通医药公司”)涉嫌销售劣药“痰咳净片”,被责令改正,并被没收违法所得100.08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吉林敖通医药公司销售的痰咳净片(批号181102,标示生产企业为通化颐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经吉林省药品检验局检验,崩解时效不符合规定。

  吉林敖通医药公司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符合第三款第七项“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的情形,其销售的痰咳净片(批号181102)为劣药。

  吉林敖通医药公司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00.08元。

   

  天眼查显示,吉林敖通医药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为200万元。毕庶江是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中药材、中药饮片、生物制品(除疫苗)、医疗器械等产品批发零售。

(责任编辑:关婧)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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