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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榕泰:收到上交所信披监管问询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5-29 10:15:11    来源:中国经济网    浏览次数:374
导读

  2021年5月27日,ST榕泰发布了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从中可以看到:公司

  2021年5月27日,ST榕泰发布了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从中可以看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517号)。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的规定,请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的信息包括关于资金占用及偿还情况、关于审计保留意见和内控否定意见等。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披露,并于2021年6月4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除了上述事项,公司此前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事件进展也备受市场关注。据了解,对于公司的违法事实已经得到确认。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9年4月23日至2020年5月21日期间买入,并在2020年5月22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参与此活动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最终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

  关于公司的违法事实,从之前的公告中可以看到:经查明,有关当事人违法的主要事实如下:一、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二、相关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关系、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三、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相关情况。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司公告,相关银行账户资金流水、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记者从“天眼查APP”了解到,ST榕泰目前司法风险11条,经营风险65条,主营业务为化工材料和互联网综合服务。接下来,我们仍将持续跟踪相关事件的进展,而符合维权条件的中小投资者,也可以通过相关合法途径进行维权索赔。

(责任编辑:蒋柠潞)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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