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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处置“垃圾”被罚10万元!小鹏汽车回应

   日期:2022-05-15     浏览:559    

近日,南京小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因废漆渣未按要求贮存,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被南京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并罚款10万元。

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7月,法定代表人朱艳华,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由小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对此,小鹏汽车回应表示,南京小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对此十分重视,第一时间完成整改。

经查,南京小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所在场地于22年1月下旬正式租赁使用,由于售后在交接工作过程中的瑕疵,未能及时处理前租户放置在旧烤漆房的废漆渣,造成了对环境安全的疏忽。

对此,给相关部门及公众造成了困扰,我司深表歉意。安全生产是每个企业的应尽之责,小鹏汽车真诚接受监管机构的批评与指导,目前正依照法定流程与监管机构进行沟通,暂无进一步消息可以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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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若风文章纠错

话题标签:小鹏汽车垃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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