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年03月30日 17: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3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全票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香港建制派立法会议员发表联合声明指出,立法会建制派议员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按照全国人大早前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在国家层面完成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工作,此举合宪、合法、合情、合理,具有不容挑战的权威性。
声明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对选举委员会的重构及赋权,包括新增“第五界别”,纳入更多界别分组,此举有利强化国家意识,促进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提高选举委员会的代表性。选举委员会的新增职能包括提名同选出立法会议员,让香港的选举制度有更广泛的代表性,符合香港实际情况,体现香港社会整体利益,强化行政主导的治理体系,是与时俱进的安排。
(记者 范思忆 李越 制作 吴瑞)
责任编辑:【王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