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夏枸杞产业发展中心委托,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对HSZB-2020ZC042、宁夏枸杞产业发展中心甘城子枸杞试验示范基地(枸杞资源收集与种植工程)建设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响应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②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③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④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优先或强制采购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中的产品。
(2)① 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响应人提供营业执照即可)。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响应可不提供;响应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响应资格的声明(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函)。④信用查询记录(“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两个网站上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查询结果)。
7、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期限:2020-04-23 17:00:00至2020-04-29 17:00:00地点: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商务大厦18楼)方式: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4月29日[上午9:0012:00]及[下午14:3017:00] ,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现场领取磋商文件,或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的清晰扫描件发送至[emailprotected],联系我公司工作人员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登记及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响应一律不予接收。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地点:2020-05-06 09:00:00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商务大厦18楼南),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2020-05-06 09:00:00磋商地点: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商务大厦18楼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