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国家农业部设施蔬菜发展基地县、首批国家蔬菜标准园创建示范县,是山东省重要的蔬菜生产基地,蔬菜种植具有悠久的历史,经过多年的培育打造,现已初步形成了沂河、汶河沿岸、227省道两侧三大蔬菜种植专业带和西部蒙河、红色专线年,全县蔬菜种植面积达70万亩,总产量50亿公斤,总产值突破60亿元,蔬菜产业已成为
沂南县黄瓜种植面积30万亩,种植面积产量均居全国第一。其中温室12万亩、拱棚4万亩、露地12万亩,总产42亿公斤,占全县蔬菜总产量的84%。种植区域主要集中在苏村、辛集、依汶、湖头、岸堤等乡镇。苏村、辛集、湖头以冬季高温蔬菜大棚黄瓜(1月至6月)与露地黄瓜(6月至9月)为主,马牧池、岸堤、砖埠、依汶等以早春大拱棚(3月至6月)与秋延迟黄瓜(9月至12月)为主,岸堤以早春露地黄瓜(4月至7月)为主,基本实现了春夏秋冬四季全覆盖种植。特别是越冬温室黄瓜在北方只有沂南、兰陵和辽宁等地大面积种植,河北青县、聊城莘县都以早春和秋延迟为主,南方各地都不种植越冬黄瓜,所以,沂南县发展越冬温室黄瓜市场前景良好。
沂南县蔬菜主要通过蔬菜批发交易市场进行销售,占全县蔬菜交易总量的95%。目前,全县有大大小小的蔬菜产地批发交易市场93家,年交易量在2000万公斤以上的有10家,蔬菜运销队伍有480户,其中沂南本地客商180户,外地客商300余户(兰陵70户、广州30户、长沙25户、上海20户、杭州20户、常州15户、青岛15户、淄博15户,南京10户、北京10户、其它地市70户)。通过这支庞大的运销队伍,沂南县的蔬菜实现了与全国20多个地市的目标市场的对接,黄瓜主要销往广州、长沙、常州、上海、杭州、连云港、郑州、南京、苏州、合肥、武汉等地,其中,销往广州黄瓜占年交易总量的35%、长沙占12%、常州占10%、南京占10%,其它占33%;西红柿主要销往江苏、上海等地;白菜主要销往郑州、太原、平度等地;芸豆主要销往大连、长沙、广州、青岛、淄博等地;芹菜主要销往广州、上海、长沙、北京、寿光等地;莴苣主要销往北京、南京等地;生姜主要销往潍坊、寿光等地。
沂南县蔬菜流通渠道大多是“销售农户→产地批发商→销地批发商→零售终端”的模式。以黄瓜为例,有些外地客商将所收购的黄瓜装入印有自己的商标、销售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的纸箱,再运到客商当地市场销售,这种包装的属于精品瓜。还有的黄瓜是通过精装塑料筐或塑料袋,整筐整袋运输到各地销售,这种黄瓜称为统瓜,黄瓜的品质较精品瓜差。其余的次品瓜主要销往腌渍店进行二次加工。其中精品瓜占整个黄瓜交易总量的50%,统瓜占45%,次品瓜占5%。黄瓜运到目的地市场后,主要在蔬菜批发市场进行销售,大多经过2-3次批发零售最后进入市民的餐桌;也有一小部分黄瓜进入超市。
随着蔬菜产品供需双方品牌意识的提高,沂南县部分种植合作社、家庭农场积极进行商标注册和“三品一标”的认证,目前,共有100多种蔬菜获得过“三品一标”认证,注册商标60多个。蒲汪茶坡芹菜、双堠得峰丝瓜、双堠西瓜、辛集小沟韭菜、铜井三山沟生姜等都在专业种植合作社的组织运作下,注册了商标,通过包装礼盒进行配送。
今年以来,县内几家蔬菜种植基地开始通过互联网+的蔬菜营销模式进行蔬菜销售配送。这种配送模式主要是依托网络平台,实现产销对接,在减少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的同时,也增强了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满足消费者对绿色蔬菜产品的需求。目前,这种营销模式还处于摸索阶段,运营手段还不成熟,蔬菜品种单一、种植规模较小。
一是蔬菜批发市场建设滞后,管理不规范。市场规划布局混乱,缺乏有效监管,沂南县目前的93家批发市场中,有法人资格的只有3家。有的“一块场地、一台镑称”就是一个批发市场,农民缺乏办证积极性,市场监管力度不够,存在无证经营的状况。这类市场虽然在一定程度能够让菜农就近卖菜,但因为定价随意,菜农的利益很难得到保障。同时,市场主体不明、诚信度差、流动性强、质量检测管理缺失等问题,也为今后全县蔬菜产业的发展留有一定隐患。
二是蔬菜品牌推介力度不够,品牌价值体现不明显。由于本土营销人才缺乏,很多外地客商从沂南收购蔬菜后,再打上自己的品牌在广州、上海等地市场进行销售,“沂南人种、外地人销”,导致产品处于产业链底端,品牌附加值低,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沂南蔬菜品牌的市场影响力。另外,种植合作社、家庭农场虽然都注册了自己的产品商标,进行了三品一标认证,但大都存在“重认证、轻推介”的问题,产品宣传力度不够,知名度很低,品牌优势不能很好地转化为市场优势。近年来,由于受申报经费较高、获证农产品“优质不优价”等因素的影响,经营者的认证积极性不高,之前曾认证过的产品也因为品牌年检、续展认证费用较高等原因,认证过期后没有继续复查换证或重新申报认证。目前,在已经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100多个蔬菜品种中,有90个未进行换证。
三是蔬菜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不高。截止到2016年5月19日,沂南县登记注册的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606家、家庭农场有260家,其中200亩以上的只有120家。这些新型经营主体种植规模小、管理机制不够完善、带动能力不强,一家一户封闭分散的蔬菜种植模式仍占据主导地位。“小生产”与“大流通”之间的矛盾,导致菜农应对市场波动能力不强,在蔬菜批发商面前缺乏议价能力,有时会出现“菜贱伤农”的现象,菜农的种菜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
一是推动蔬菜批发市场规范建设。根据蔬菜生产分布的特点,合理规划蔬菜市场改造建设。本着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尽快制定出台《蔬菜市场发展规划》、《蔬菜批发市场规范管理办法》等文件。联合发改、工商、土地、质监、行政执法等部门,整合或取缔一批主体不明、管理混乱的季节性小市场,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市场给予重点扶持,鼓励进行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推进蔬菜市场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加强冷链物流建设。加大对冷链产业的政策扶持和倾斜,从政策、投资方面给予优惠扶持,促进其发展。尽快制定完善冷链物流的相关标准,引导和监督物流销售等环节企业按照标准实施冷链物流,加强对冷库、物流车辆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关注其周转率、利用率、进出库的运输成本,提高其使用效率。加大对冷链物流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市场需求方的推动作用
三是建立蔬菜信息服务平台。充分依托网络信息,建立多元化销售渠道,提高蔬菜销售率。构建蔬菜产销信息平台,及时了解国内外市场行情,有针对性的指导蔬菜生产。建立传递快捷的的信息服务设施,及时提供生产、市场供货信息,建立蔬菜产销网上专家测报制度,为制定指导性计划提供科学依据,及时向生产、加工、流通等各个环节提供信息。
四是建立多层次立体化销售渠道。在菜农通过蔬菜批发市场销售蔬菜的同时,鼓励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大力发展休闲采摘、网上直销、社区配送等新型营销模式,扩大蔬菜产品销售渠道。引导推进蔬菜龙头种植基地规划建设,通过“龙头+基地+农户”的订单种植模式,通过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等方式,实现蔬菜标准化生产,并进行合同保护价收购,实现企业与农户的“双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