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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牧渔业按税收管理特点可怎样分?

   日期:2020-06-19     浏览:1    

  1。农业产品免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条例第16条) 2。基层民贸企业和供销社免税。在2005年底前,对在民族贸易县境内设立的县以下国有民贸企业和基层供销社,以及改制后所有制性质发生变化的上述企业销售货物,免征增值税。

  (财税[2001]69号、167号) 3。农村电网维护费免税。农村电管站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财税字[1998]47号) 4。边销茶免税。国家定点企业生产和经销单位销售的边销茶,2005年底前免征增值税。(财税[2001]71号) 5。

  粮食和植物油免税。对承担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企业销售粮食,以及其他粮食企业销售军用粮、救灾粮、水库移民用粮和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的,免征增值税。(财税字[1999]198号) 6。国产棉免税。对经营国产棉的公司向国内加工出口企业销售的以出顶进国产棉(包括新疆棉和内地棉),免征其销售环节增值税。

  (计经贸[2000]161号) 7。渔用设备免税。远洋渔业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制造的渔用设备,如渔船、轮机及甲板设备、冷冻设备、船用加工机械设备、船用通讯设备等,免征进口增值税。(财税字[1997]64号) 诚心为你解答,请给好评,谢谢。

  答:其中,完成牧业产值197.1亿元,增长19.2%;完成林业产值11.4亿元,增长13.5%;完成农业产值237.8亿元,减少0.5%;完成渔业产值9.4亿元,减...详情

  答: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601.6亿元,增长4.2%(可比价,下同)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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