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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畅通债券业务咨询渠道 提升债市监管服务质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23 22:46:47    浏览次数:2
导读

  12月15日,上交所发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3号——信用债融资业务咨询》(以下简称《指南》)。《

  12月15日,上交所发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3号——信用债融资业务咨询》(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借鉴了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经验,遵循注册制“三原则”,结合市场需求及业务开展实际情况,对上交所信用债融资业务咨询工作做了具体规定,旨在丰富畅通业务咨询渠道,提高审核公开透明度,提升审核服务水平,规范融资审核行为。

  具体来看,《指南》落实新证券法实施注册制要求,明确发行人、承销机构和证券服务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均可就规则的理解适用、发行审核相关事项向上交所咨询,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REITs等各类信用债产品,覆盖项目申报前、审核和发行等全业务流程阶段。同时,为确保业务咨询落到实处,真正增强市场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上交所专门建立相关业务流程,明确基本要求,做到“来问即答,做好记录”,督促有关工作人员以友好高效、专业负责的态度,及时回应市场关切。推动信用债融资业务咨询的公开、透明、规范是上交所债券业务条线深化注册制改革的重要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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