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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友山律师接受北京电视台采访就壁挂炉超年限使用现象发表观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24 16:05:38    浏览次数:1
导读

  近日,嘉维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葛友山接受北京电视台《北京议事厅》栏目的采访,就壁挂炉超年限使用现象进行了相关解读。  

  近日,嘉维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葛友山接受北京电视台《北京议事厅》栏目的采访,就壁挂炉超年限使用现象进行了相关解读。

  据统计,在北京,2015年以前建成的城镇居住建筑中仍有80多万台2级以下能效壁挂炉在使用,其中56万台使用年限超过8年,29万台使用年限超过13年。大量壁挂炉超年限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针对这一现象,北京电视台《北京议事厅》栏目特别邀请北京市朝阳区政协委员、嘉维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葛友山进行了相关的法律解读。

  葛友山律师表示,我国在2008年颁布了《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明确规定燃气类、壁挂炉类燃气具判废标准在8年,如果超期使用,可能涉嫌违反该规定。该规定是国家强制性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所以,8年的使用年限是有依据的。无论是经营者还是使用者,在这个过程中都应该严格执行。如果出现问题,一部分主体可能要承担责任。

  葛友山律师表示,国家在制定强制性标准时,会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第一方面是保障人身健康不受损害,第二方面是保障财产不受损失,第三方面是保障环境不受污染。如果燃烧不充分或有其它因素产生有毒有害物质,那么对于当下关于碳中和的主题也不适用。所以这样制定符合国家绿色的理念、环保理念。所以,无论是从个人角度出发,还是从国家的大政方针出发,都应该及时更换超期服役的壁挂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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