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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存取现金超5万需登记资金来源?3月1日起施行!「959热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2-01 18:41:49    浏览次数:3
导读

  原标题:个人存取现金超5万需登记资金来源?3月1日起施行!「959热点」  日前,为完善反洗钱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国洗钱

  原标题:个人存取现金超5万需登记资金来源?3月1日起施行!「959热点」

  日前,为完善反洗钱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国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防范能力,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印发《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第九条规定,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和从事汇兑业务的机构在办理以下业务时,应当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二)为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提供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实物贵金属买卖、销售各类金融产品等一次易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

  第十二条中指出,证券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及其他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在为客户办理以下七大业务时,应当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三)向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销售各类金融产品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

  (六)承销与保荐、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非上市公众公司推荐、资产证券化等业务;

  (七)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应当开展客户尽职调查的其他证券业务。

  第十七条指出,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办理以下业务时,应当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一)以开立支付账户等方式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以及向客户出售记名预付卡或者一次性出售不记名预付卡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

  (二)通过签约或者绑卡等方式为不在本机构开立支付账户的客户提供支付交易处理且交易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或者30天内资金双边收付金额累计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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