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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科技起诉深圳小米获赔3000万 网友:真假美猴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2-14 10:21:06    作者:xinwen    浏览次数:467
导读

  近日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小米科技)诉深圳市小米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小米)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于近

  近日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小米科技)诉深圳市小米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小米)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于近日一审落锤。判决书显示,深圳小米构成恶意侵权,判其赔偿小米科技人民币3000万元。

  据了解,本纠纷案的原告方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雷军,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

  被告方则为深圳市小米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玲萍,成立于2012年12月。

  判决书表明:原告小米科技于2011年4月申请注册了第8228211号“小米”文字商标,并对其商标进行了大量宣传与广泛使用。被告深圳小米在其电商天猫店铺销售的充电器、移动电源、风扇、按摩仪等全部182款商品销售页面均使用“小米数码专营店”店铺名称、“深圳市小米贸易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目前,深圳市小米贸易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深圳市依诺贸易科技有限公司。

原标题:小米科技起诉深圳小米获赔3000万!网友:真假美猴王?
责任编辑:李晓灵
 
(文/xin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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