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财经讯,12月30日,嘉美斯(839308)发公告称,董事会于2021年12月28日收到董事陈仕英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董事会于2021年12月28日收到董事长陈仕英递交的辞职报告,自2021年12月28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审议并通过:提名余德俐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本次任免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851,400股,占公司股本的28.51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责任编辑:韩艺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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