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 王敏 8月13日,汉腾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腾汽车”)被上饶县人民法院再次列为被执行人。该案案号(2021)赣1104执1690号,执行标的为7.94万,于2021年8月12日立案。
据悉,汉腾汽车于近三日内五次被列为被执行人。汉腾汽车有被执行人记录28条,被执行总金额约1.38亿元,有限制高消费记录30条。有司法案件268起,其中94.4%为被告身份。
据企查查,汉腾汽车于2013年11月4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王根党,注册资本为21.42亿元。经营范围为汽车、农用车制造、销售、改装、维修等。公司由蓝途汽车有限公司持股61.62%,上饶市汉腾新能源产业中心(有限合伙)持股29.97%,上饶市腾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4%。最终受益人为顾汤华,受益股份为65.62%。
(责任编辑:何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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