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9月2日讯 近日,江苏省药监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苏药监(锡)处字〔2021〕03号)显示,无锡瑞坦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说明书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出厂的医疗器械未按照规定附有合格证明文件,被处以罚款3万元。
资料显示,无锡瑞坦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08月21日,经营范围包括一类医疗器械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维修;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等。周宗俊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责任编辑: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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