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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万商铺里有一条非机动车道?中粮大悦城:法律解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9-15 17:40:31    来源:浙江广电总台《经视新闻》栏目
导读

最近,温州的一位姜先生拨打我们节目热线反映说,2019年他在杭州大悦城三期购买了一间一层的商铺。这个商铺面积非常大,将近400

最近,温州的一位姜先生拨打我们节目热线反映说,2019年他在杭州大悦城三期购买了一间一层的商铺。这个商铺面积非常大,将近400个平方,价值也不菲,大概4000多万元。但是近期姜先生发现,开发商在未只会业主的情况下擅自进入商铺,然后开始大兴土木,在商铺里造了一条非机动车的坡道。这个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姜先生购买的商铺就位于杭州中粮大悦城三期的一层,商铺的大门正对着隐秀路和热电路的交叉路口。姜先生表示,2019年他在购买这个商铺时,当时看中的就是商铺的地理位置优越,内部空间开阔,所以虽然价格偏高,他还是欣然接受。

“当时花了4068万,385平方,当时商铺装修的很漂亮,感觉非常好,然后带我看说很好很漂亮,所以我就把它买下来了”,姜先生向记者表示,2019年他在购买这个商铺的时候,商铺正在被用作中粮大悦城三期项目的售楼处,所以在2020年4月,商铺交付给姜先生之后,姜先生又跟大悦城方面签订了一份房租租赁合同,约定将商铺再租给开发商一年时间,以便继续用作售楼处使用。

“去年4月交楼给我,然后返租一年,到今年5月30号到期,6月份给我,他们6月23号过来,把这里拆掉了,因为我当时人没在这里”,姜先生说,等到今年6月份租期结束,他从温州老家赶回杭州收商铺时,眼前的一幕着实让他惊呆了,商铺内的装修已经被全数拆光,商铺地面被凿出一个面积20平方的大洞,姜先生立即就此向开发商进行了质问。

“销售总监告诉我说,是质量有问题,后面会重新恢复,我等了以后发现,这墙都建起来,这不是重新恢复原样,他现在在里面挖了一个洞,说以前这里有一个自行车的坡道”,姜先生说。

记者了解到,开发商在姜先生商铺所建的是通往地下车库的非机动车车道,在车道两边还建起了高度2米多的围墙。

姜先生认为,这条非机动车道不但破坏了商铺的整体格局,更重要的是他在当时购买这个商铺的时候,根本就不知道商铺里还要修一条非机动车道。

“他们卖给我的时候说就说是一整块的,没说这里有个通道,如果有通道我肯定不会买了,我4000万买现在的价值也没有4000万了,算上租金也拿不到回报”,姜先生回忆,当初他在购买商铺时曾向开发商要求,希望能看看房子的结构图纸,但是对方销售人员向他表示,还是自己亲眼看过最靠谱。

“我说你可以把图纸拿过来看看,但销售经理说,姜总你就不用看合同了,不用看图纸了,我直接带你下来看现场就好了,你看就是现场,一楼一层都是你的,然后我下来看一层是个平面,很好的一整块,没这个通道”,姜先生告诉记者。

那么,双方的买卖合同里又是对商铺的建筑格局如何约定的呢?姜先生懊恼的说,当初签合同的时候,销售一口气拿出十本合同要他签署,他当时就有提出过质疑。

“他说反正你签了10个合同,就是10个房产证,面积是一样的,反正一楼都是你的就可以了”,此时姜先生才明白,原来这一层385平的总面积被开发商分割成十块,每块都有一个单独的购房合同,而在每份合同里副页的图纸又是仅仅标出了一小块的平面格局。

虽然在图纸的下半部附有整个房屋的平面图,但是由于平面图比例太小,姜先生所购商铺到底是什么格局,不仔细观察着实无法看清。

“我们在这里,根本看不见的,这个因为我们外行人根本看不出来”,另外让姜先生疑惑的是,既然房子已经交付了,那么开发商凭什么在没有知会业主的情况下,私自闯入大兴土木呢?

现在看到被开发商敲的七零八落的商铺,姜先生心里着实不是滋味。

“去年就交房给我了,他们是今年6月份进去,我人在温州,不知道的情况下他帮我拆了,现在产权属于我的,我已经报警报了三次了,都交付给我都一年多了,还给我挖成这个样子,当时我们全锁的,他们把玻璃全敲下来跑进来挖的”,姜先生说。

姜先生说,他当初之所以愿意话4000多万买下这个商铺,主要原因就是看中一是地段好,第二感觉这个商铺格局好,更重要的是,现在这么一弄,跟当初看到的商铺完全不一样了。

对此大悦城方面能够给出什么样的回应呢?

对于姜先生的投诉,中粮大悦城方面的相关负责人在晚些时候专门赶到了浙江经视,出面对此进行了解释说明。

这位负责人强调,其实当初购房时,销售人员已经就商铺的具体情况向姜先生明确告知了。

中粮大悦城控股浙江区域相关负责人徐先生称,“我们在所有的对外印刷资料里面,包括向业主的公示合同的附图里面,都有明确的标注,包括业主所签订的合同,就是10分合同,他产权证都搬了10本了,所以并不是像业主所说的是所谓的一间商铺。他认为这个自行车坡道是他商铺里挖出来的,这个自行车坡道是个公共面积,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

那么,当初为什么姜先生在看房购房时,商铺内就是一个大屏幕,并没有这条非机动车坡道存在呢?

对此,这位负责人是这么解释的:“当时还是期房状态,也就是未交付的状态,也就是说开发商在临时施工范围内所属的状态,并不是我交付给业主的状态,我们交付给业主的状态,根据合法合规,第一是合同附图,第二是开发商发出的明确合同要约;第三我所有的对外公示的合同材料,以及明确的印刷品材料里面。这作为一个交付的状态,而不是我在施工过程中的一个状态是交付状态”。

至于姜先生所说的未经允许擅自进入他的商铺进行施工,这位负责人说,“那是开发商为了完成房子最终的交付状态。期间他多次发函希望姜先生能够配合施工,但是一直并未得到姜先生的回应。

“根据租赁协议,我在使用完毕以后,我要恢复成完全的毛坯状态交付给他,或者双方约定的一种交还状态。我们也多次在租赁结束后,向他发函,告知他过来协商,这是针对他的产权面积范围内的一个交付状态。至于产权面积以外的公共区域状态,我们肯定是要按照我们对政府的规范承诺去合法合规的进行一个恢复”,这位负责人还表示,在此期间姜先生和同伴多次在项目售楼处采取了非理性的诉求,给项目正常进行造成了很大影响。

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开发商给我们提供了一段售楼处的视频。

在视频中我们看到,在8月19号上午10点,姜先生和几位同伴进入项目售楼处,其中一位随行人员随手就抓起了项目材料向空中抛洒,而另一位身着黑衣服的同行人员则是用手机对全过程进行拍摄。

期间,一位项目上的工作人员上前对拍摄人员进行制止,并对该名人员进行推搡,随后爆发了肢体冲突。

中粮大悦城负责人认为,双方爆发肢体冲突应该是姜先生有错在先。

“我觉得他这个不叫维权,他这个叫违法法律法规,并且胁迫别人去从事一个不合规不合法的一件事情”,这位负责人最后表示,如果姜先生想要表达诉求,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现在矛盾的焦点就在姜先生在购买这间商铺的时候,大悦城方面到底有没有明确告知,这间商铺最终的交付状态,如果说双方协商不成的话,我们还是建议双方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双方的争端。另外也想劝劝这位姜先生通过这种极端的方式来表达诉求,那肯定是不行的。

(责任编辑:马先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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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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