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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出台公证摇号售房制度 明确将倾斜“无房家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20 21:02:31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浏览次数:752
导读

20日,记者从浙江省金华市建设局获悉,8月19日起,金华市区开始实施新建商品住宅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新政,向符合条件的“无房家庭”进行倾斜。据了解,金华官方近期已发出通知,明确将从土地供应、住宅限售、销售管理、二手房价格、金融监管、品质管控、更名管理、市场监管、住房保障、落实责任等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

中新网金华8月20日电(张斌 董易鑫)20日,记者从浙江省金华市建设局获悉,8月19日起,金华市区开始实施新建商品住宅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新政,向符合条件的“无房家庭”进行倾斜。

此举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促进该市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维护市场秩序,规范企业销售行为,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当地政策规定,购房者如满足近2年内在金华市区范围无国有土地上住房持有和交易记录,且符合本人或配偶具有金华市区户籍、本人或配偶近三年内在金华市区已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本人或配偶属于金华市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等上述“无房家庭”条件之一,可以在金华市区优先认购1套商品住宅。

就新建商品住宅公证摇号公开销售的范围,当地政策规定,对金华市区限房价地块新建商品住宅项目以及购房意向登记人数大于当期批准销售房源数的新上市(不含已开盘销售的,下同)商品住宅项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金华本市公证机构采用公证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并明确每批次的选房人数。

公证摇号时,第一轮摇出“无房家庭”购房优先入围名单;第二轮摇号由在第一轮摇号中未入围的“无房家庭”与普通购房户共同参与;摇出剩余房源购房户的入围名单和未入围购房户轮候顺序号;第三轮摇号由前两轮摇出的入围购房户共同摇出选房顺序号。

据了解,金华官方近期已发出通知,明确将从土地供应、住宅限售、销售管理、二手房价格、金融监管、品质管控、更名管理、市场监管、住房保障、落实责任等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完) 【编辑:田博群】

 
(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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