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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巷科技状告微影时代,案由系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26 11:10:23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271
导读

  乐居财经讯 靳文雨 8月25日,北京微影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影时代”)新增裁判文书,案由为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乐居财经讯 靳文雨 8月25日,北京微影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影时代”)新增裁判文书,案由为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据悉,该案案号为(2019)京04民初807号,原告为鹿巷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被告为微影时代,第三人为北京世纪微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微影时代于判决撤销微影时代将其持有的天津猫眼微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6.92%股权转让予北京世纪微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行为(具体行为包括二者于2018年8月9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及办理相应股权变更登记等)。

  鹿巷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21日,企业类型为私人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编号为1718838。

  微影时代成立于2014年5月29日,注册资本为31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林宁,经营范围包含文艺创作、影视策划、资产管理、互联网信息服务等。该公司的大股东为深圳市利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股16%,林宁持有该公司5.4%股份。

  微影时代曾涉及司法案件53起,其中62.26%的案件身份为被告,26.42%的案件身份为原告,案由为合同纠纷的案件占比41.51%。该企业共有裁判文书49份,身份为原告的涉案金额为2524万元,身份为被告的涉案金额高达1.7亿元。

  北京世纪微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22日,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林宁,经营范围包含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影视策划等,该公司由林宁持股70%,石磊持股30%。

(责任编辑:孙辰炜)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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