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 邓如菲 8月24日, 江西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昌河汽车”)新增一个开庭公告,案号为(2021)赣0203民初1829号。
该案原告为重庆敬明电器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敬明电器”),被告为昌河汽车,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开庭时间为2021年8月24日,由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审理。
据悉,敬明电器成立于1998年7月20日,法定代表人为张祥梅,注册资本为328.47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汽车收放机、音响设备、电子产品等。该公司由张伟和张祥梅各持股50%,自成立以来涉及司法案件18起,其中50%为被告,44.44%为原告,61.11%的案件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
昌河汽车成立于2008年9月17日,法定代表人为旷光华,注册资本为62.1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轿车、微型汽车系列产品和汽车零部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等。该公司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间接持股80.85%,自成立以来涉及司法案件135起,其中59.26%为被告,28.89%为原告,46.67%的案件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
(责任编辑:魏京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