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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抽检1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为新华都全资子公司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26 11:30:45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722
导读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4日讯 (记者 马先震 孙辰炜)8月20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公布2021年第32期食品安全监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4日讯 (记者 马先震 孙辰炜)8月20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公布2021年第3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其中,食用农产品不合格1批次,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新华都”,002264.SZ)子公司销售。

  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4大类食品580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饼干、罐头、食用农产品等,合格566批次,不合格14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不合格1批次。

  由龙岩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永定店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天津白(购进日期为2021年5月21日),唑虫酰胺不合格,检验结果为5.14mg/kg,标准值为0.5mg/kg,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唑虫酰胺为新型吡唑杂环类杀虫、杀螨剂,广泛用于蔬菜、果树、花卉、茶叶等作物的害虫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唑虫酰胺在大白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大白菜中唑虫酰胺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了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唑虫酰胺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龙岩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为新华都全资子公司。新华都成立于2004年5月17日,注册资本6.85亿元,于2008年7月31日在深交所挂牌,截至2021年6月30日,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1.95亿股,持股比例28.49%。

  新华都半年报显示,公司持龙岩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100%比例股份。

(责任编辑:徐自立)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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