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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汽车成被执行人,执行标的8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26 11:39:06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486
导读

  乐居财经讯 王敏 8月23日消息,杭州长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汽车”)被列为被执行人,该案案号为(2021)苏0902执2

  乐居财经讯 王敏 8月23日消息,杭州长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汽车”)被列为被执行人,该案案号为(2021)苏0902执2181号,执行标的8万元,于8月20日立案。

  据企查查,杭州长江汽车有限公司于1996年6月12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曹忠,注册资本10亿元。公司经营范围为制造、加工、批发、零售:客车、电车、专用汽车、汽车零部件等。公司由北京紫荆聚龙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9.8%,五龙电动车有限公司持股49%,简式国际汽车设计(北京)有限公司持股1.17%。长江汽车有被执行人记录4条,被执行总金额1.17亿元。

(责任编辑:华青剑)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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