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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明汽车成标执行人 执行标的约为18.3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26 11:40:59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240
导读

  乐居财经讯 刘治颖8月20日,企查查显示,深圳市华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明汽车)被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

  乐居财经讯 刘治颖8月20日,企查查显示,深圳市华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明汽车)被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约为18.3万元,案号为(2021)粤0306执19173号,立案时间为2021年8月19日。

  华明汽车成立于2014年7月8日,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莫少安,经营范围包括二手车买卖、汽车租赁服务等。该公司由莫家明持股80%,莫少安持股20%。该公司曾涉司法案件9起,案由系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最多,有被执行人记录1条,被执行总金额为18.26万元。

(责任编辑:孙辰炜)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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